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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借乙3万元,为期一年,但过了4年乙也没有向甲要钱,他们的合同可以终止吗?这3万元就不用还了吗?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22:54
  • 提问者网友:寂寞撕碎了回忆
  • 2021-02-14 02:24
如果借款合同,债权人自动弃权的,年限是多久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2-14 02:56
过了四年,该债权人的债权已不受法律保护了。《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件中约定一年后还款,因此诉讼时效为一年后的次日起二年,即在第三年末诉讼时效已经超过。若债权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债务人催讨,债权人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去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的时候,债务人抗辩诉讼时效超过了,法院就会判决债权人败诉。换句话说,债权人无法通过法院讨要了。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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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2-14 04:46
请黑社会帮收 快的很
  • 2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14 04:12
你好! 过了诉讼时效了~不是不用还,只是乙丧失胜诉权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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