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东莞阳光网留言板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2 18:23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5-02 00:03
请问有无人知东莞市工人医院的医生分流到到边到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家
  • 2021-05-02 01:18

你们好!


本人是广东省兴宁市人,农民巫文昌,于07年8月3日由老板张新荣手上的东莞市阳光海岸茶文化城招商中心承租了四个商铺,共交了8万元压金及4万元转让费,并鉴订了租凭合同(租期由2007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止)有合同为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商店。


在经营过程中,因老板张新荣与高田地产的矛盾,后来导致高田公司收购张新荣65%股权---100%的股权;现在茶文化城招商中心已全部换回高田公司的人员;高田地产单方采取(即停水停电多次)损失惨重(即冷冻吃品变质及损害我正常经营),已违反物权法。及独家经营的条款没有兑现及多方面违约;导致我无法经营,其损失不但没得到赔偿,反而变本加利地赶我走;所交压金及装修损失几十万元没人管我,这些钱都是借银行。现在银行天天追债。


高田公司上诉法院理由是:我本人没有跟产权人高田公司鉴约;老板张新荣的租凭合同期没有注册的执照印章无效为由。其高田地产是于2007年6月8日跟张新荣鉴有租凭合同,合同期是200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我跟张新荣的租凭合同是07年8月3日签的,合同期是200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黑暗的法院也不顾我这些弱势群体的死活判决我搬走及还要本人交33956.01元;


本人现在被他们害得也没钱上诉,请求有关部门能帮我解决。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