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破产清算程序的第一步是建立清算组吗?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到底有什么区别?破产清算会计行为主体是啥?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14:37
  • 提问者网友:却不属于对方
  • 2021-03-21 04:27
新破产法和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都讲的是破产管理人没有提到清算组,但是看各类参考文献,都写的清算组或者两者混着写,但是看其他回答他俩是有区别的,他俩的区别是由破产管理人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负责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算吗?在破产清算程序里是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都同时存在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3-21 06:05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程序中的一种。第一步是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公司破产,由法院批准后,再由法院指定或选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确定后,进行破产公司的债权申报、企业调查、会计审计、追账、资 产拍卖、债权分配等工作,直至公司清算终结。破产管理人是破产公司的对破产公司进行清算的具体负责主体,受法院指派。你所纠结的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程序中,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对公司资产清算的主体,与破产管理人有根本的区别。破产管理人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如重大的破产公司案件,律所可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做破产管理人。但一般法院的做法是破产管理人确定后,再投标或摇号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的工作向破产管理人汇报,由破产管理人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