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明做威斯香烟促销,一开始她说的是:按天计算,一天60块,只要请过一天假,就变成50块一天。迟到那些也扣的特别严,迟到15分钟就扣50块,不穿促销服发现一次也要扣15块。
现在促销完了,他说我们要交20%的税金(也就是每天只有48块了)但是当时她跟我们说的是60一天,没说要交税的。而且我认识昆明其他做香烟促销的朋友,他们就是拿60一天,不交什么税的。
另外,第一去次,她和我签了合同,她拿了一份,没有给我。
促销昨天就结束了,今天去交了东西,她说要到8月中旬才拿的到工资。我会不会被骗啊??她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要投诉她,找谁呢??
谢谢大家了~~~~~请大家帮帮我,钱已经很少了,她要是不发的话我真不知怎么办了~~~~~~~~~~~
能不能具体说说,如果我们交税的话要交多少呢?真的是20%吗?
她不合法,我去哪里投诉她?
我从7月10号打工到7月31号,就算按60一天,也拿不到1500啊。。。。我还是学生,不是很懂法律,就是怕拿不到钱啊。。。。。。
打工要交税吗?这样合法吗?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4 21:23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3-14 10:5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3-14 11:03
可以肯定,你是被人给黑了,但是这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你与他谈的是税前还是税后,就像楼上有人说的,有的是公司支付,有的是要你自己出。但是出那么多也是错误的,而且也是当时与你结算清楚,没有等到八月再付的道理。
劳务报酬所得是800的扣除数,按月。工资薪金才是2000元/月,这是两回事,你要清楚,楼上有的还是说得不明白。建议到报社或电视台找记者跑腿,可以解决的。
劳务报酬所得是800的扣除数,按月。工资薪金才是2000元/月,这是两回事,你要清楚,楼上有的还是说得不明白。建议到报社或电视台找记者跑腿,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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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3-14 12:44
缴税是要缴的 不过他的计算方法不对 其实是要克扣你的钱
这是2003年的新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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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并没有对学生的打工收入作出专门规定,那么大学生的打工税收适用于哪一条计税规定?
地税局:学生勤工俭学的收入目前视同为劳务报酬,故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的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劳务取得的报酬。
记者:学生打工的收入既然属于劳务报酬,应该如何计税,又怎样缴税呢?税务机关又怎样对这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管?
地税局:学生勤工俭学的收入每次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按照3%的税率全额计税。1000元-4000元之间的,先减去800(这个是当时的个税起征点 现在是2000)元后,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计税。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再按照适用税率(4000元-20000元时为20%)计税。学生打工的个人所得税大部分都由支付报酬的企业代扣代缴,但是个人之间的现金交易则很难进行监管,只能靠大学生的自觉依法纳税意识。
- 2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3-14 12:24
骗钱的!纯粹是剥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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