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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说服力辞职理由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5:25
  • 提问者网友:回忆在搜索
  • 2021-01-25 19:46
最有说服力辞职理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1-25 20:10
原发布者:Happinessfy

辞职的三十八个理由一、以家庭原因辞职的理由   1、父母生病了,需要回家照顾。   2、家里孩子太小,离不开。   3、家里准备盖房子。   4、家里庄稼要开始收割。   5、家里发生了邻里纠纷,要回去处理。   6、兄弟或姐妹要结婚,辞职回家。   二、以个人原因辞职理由   1、身体吃不消。   2、自己要回去结婚。   3、回去读书,再也不打工了。   4、我水土不服。   5、我非常想家。   6、自己太笨,学不好技术。   7、我不适应眼前的岗位。   8、我个人在这里没有发展。   9、我与这里人相处不来。   10、我承受不了这样的工作压力。   三、以公司原因辞职理由   1、工资太低。   2、时间太长。    3、环境太差。   4、上班太累。   5、没有休息。   6、领导对我不公。   7、车间太热。   8、管理太严。   9、分配的岗位不好。   10、领导总是批评我。   11、生活及住宿条件不好。    12、车间里的活太重。   四、以其他原因辞职的理由    1、我要换个环境。    2、我亲戚叫我到他那里去。   3、有亲戚开店叫我过去帮忙。   4、我女朋友怀孕了。   5、我没有了生活费,公司又不借给我,我辞职。   6、我一到上班就头疼。   7、我这里没有老乡。   8、我老公(老婆)不要我干了。   9、在这里体现不出我的人身价值。    10、我看不惯这里人的工作作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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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1-25 23:35
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从自己实际情况出发。 1、挑战自己 有的人跳槽是因为在现在的岗位上不能进步了或者现在的岗位不能满足自己的发展了,这就需要对自己的职场规划做出调整。有的职场人选择了跳槽,希望能够在新的岗位上挑战自己。挑战自己是一种比较积极的工作心态,也是比较有说服力的离职原因。 2、公司搬迁 有的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搬到了新的地方。如果不是那些特别有发展潜力的公司,在搬迁时都会有些人选择离职。因为公司搬迁可能会使得员工离家太远了,这也是很多人在搬迁时离职的主要原因。 3、家里搬迁 有的家庭在某个阶段买了新的房子或者孩子上学要搬家,搬家之后可能会离公司就远了。这时候也有的职场人为了孩子选择了跳槽,这个原因也是面试官能够接受的离职原因。
  • 2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1-25 23:10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3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1-25 21:44

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合法的辞职有两种方式:

一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用人单位不但要按时支付工资还要依据劳动合同法斯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只不过得不到经济补偿金而已。

所以辞职通知给出你两个方案供你选择:

方案一: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方案二: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注意:辞职通知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最可靠的是找公证处采取公证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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