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司考真题
1、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是,检查人员见甲乙二人神色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甲乙乙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答案认为错误,甲乙行为因尚未而属于犯罪预备)
疑问:在甲乙二人的行为中,“准备凶器和绳索”明显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然而对于“着手”应认定为何时?难道甲乙二人拦住出租车后一起与司机同去郊区不应视为已经着手实施的必要组成步骤吗?如果只是拿着绳索和凶器在出租车下看着出租车驶往就可以抢劫了吗?
因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未遂。给出答案无疑是错误的。
请发表高见。
2、甲意图陷害乙,遂捏造了乙受贿10万元并与他人通奸的所谓犯罪事实,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存在受贿事实,对已为追究刑事责任。甲欲使乙受到刑事祝酒的意图未能得逞。甲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未遂。(答案认为错误)
疑问:一、诬告陷害罪是行为犯?结果犯?情节犯?
二、《刑法》243条“情节严重”怎样理解?是以“被诬告人因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为情节严重,还是以“诬告人捏造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如某某受贿10万元并与他人通奸”为情节严重?
三、对上述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06真题探讨 刑法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3 09:31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4-13 04:3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4-13 05:44
个人意见:
1、抢劫罪的着手实施的标志是使用暴力或威胁的开始,本案甲乙拦截出租车的行为不属于暴力或威胁,所以认定为尚未实施,因此仍属于犯罪预备
2、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因为该罪为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因此无论对方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均不影响既遂。
另外:司法考试中的案例简短突出在于考察某一知识点,而不是细节非常详细的案情,所以这里的考查点是既遂和未遂的问题,而不是考察情节是否严重,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题干中一般会有明显的词语暗示。
1、抢劫罪的着手实施的标志是使用暴力或威胁的开始,本案甲乙拦截出租车的行为不属于暴力或威胁,所以认定为尚未实施,因此仍属于犯罪预备
2、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因为该罪为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因此无论对方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均不影响既遂。
另外:司法考试中的案例简短突出在于考察某一知识点,而不是细节非常详细的案情,所以这里的考查点是既遂和未遂的问题,而不是考察情节是否严重,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题干中一般会有明显的词语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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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4-13 06:38
回复 acisuki 的帖子我看学校的招生简章啊 06年 考法理和刑法总论 07年 考法理和刑法08年 考刑法 法制史 法理 和民法 刑诉 经济法09年 考 刑法 刑诉 和 民法 经济法10和11考 法理 和刑法 民法就是参考书目都变了好多 看这个变化规律啊 今年是不是又要大变动?如果像08.09那样的科目去考 那怎么考啊 [em:15]: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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