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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16:31
  • 提问者网友:你给我的爱
  • 2021-04-22 16:28
我在外打工,早几个月同村的一个人叫人敲诈了我几百块钱,(有人可做证)没有报警,上个月回家又碰到了他,出手重了点打断了他条腿,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当时打完不跑会怎样,会有怎样的后果?你能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做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4-22 17:42

1,对方敲诈,并非以暴力相威胁(否则构成抢劫),因此你无权进行正当防卫,更不能进行事后防卫或伤害,因此你涉嫌故意伤害罪。


2,建议主动投案,算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玩世
  • 2021-04-22 20:22

赞同南京律师的观点。

  • 2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4-22 19:04

你好,现在你能做的最好是去投案自首,因为你把别人的腿给打断了,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你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是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去坐牢,你去主动投案,或者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方对你敲诈,你完全可以去报警,但你不能因此而打他,这样你就由别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了.

  • 3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4-22 18:57

1、对方的上次敲诈和你本次打断该人的腿,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分属两个案件,可为此次打人案件的定性和判罚的酌定情节。

2、如果当时没有跑并能主能说明情况,如仅是治安性质的案件可作为减轻治安处罚的依据,这个案件最主要的还是对方的伤情情况,如果对方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那么你将承担刑事责任。由此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和当进在不在场或逃跑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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