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房屋涉及用益物权和讼诉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及案例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3 10:45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4-22 23:51
拆除违章房屋涉及用益物权和讼诉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及案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4-23 00:01
题目设的不是很清楚。因为不知道用益物权及诉讼时效的具体指向和权力行使人。当然围绕的是违章建筑这一客体本身。不妨就主体分两面回答。一是违章建筑的名义上的产权人,对其而言,谈不上享有在违章建筑上的用益物权,因为其明知违章建筑本身都属非法,不受法律保护,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即便因该违章建筑取得了一定的用益物权,一旦遭遇拆除,相对方会因此要求其权利免受损失,继而难免对簿公堂,最终因无效民事行为依法定处理的方式:返还原物、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双方互返后仍归于零,加上赔偿损失甚至为负,如果有人心不足欲蛇吞象,适用没收非法所得即为负上加负;至于时效,违章建筑的形态一天不消失,一天就存在,处于持续状态之中。二是使用非法建筑而给名义产权人带来权益者,其权益同样因建筑的违章性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初始时使用他人房屋应当审查房屋产权,如果疏于审查其责难免,如果明知违章仍用之,自当其责,处理方式一如前述无效民事行为。至于时效违章建筑存在即属持续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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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4-23 00:37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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