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3个多月还没签合同,请问我有何权利呢?急呀!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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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6-02 12:01
- 提问者网友:太高姿态
- 2021-06-01 22:13
我是7月13日到的这家公司一部正式上的班,至今未签劳动合同(9月中旬总公司过来与我们要签合同,是他们自己打印的两份的,里边许多都不明确,我们就要求明确的,让他们回去改,后来就不理我们了。)这是一家修理厂,我是客服部的,就是打电话修车上保险,给提成的(但不明确),保底800,饭补5元/天,
10月21日总公司来了一个人,说是代表老总的与我们谈(口头):‘总公司要把一部撤了,是否能去二部上班,如果不能去就离职。’
公司还不按时发工资,说是15日前发,每次都沿后发。
我没有:工作证 工资条
请问:我的权力何在?应有的权力是什么呢?要是总公司派律师来问我,我又该怎么对付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6-01 22:56
1、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没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全部回答
首先你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即虽然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实际为公司服务,公司支付了你报酬。这个关系可以有很多方法证明。比如工作胸卡,工资卡,考勤考,工资条,工资帐户等。
第二想办法搜集证据,证明公司拖欠你们的工资,承诺什么时候发,实际什么时候发。
第三就是上边各位说的,如果离开,证据齐全的话,就去劳动仲裁庭告公司,要求补偿。
- 2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6-02 01:36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3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6-02 00:44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希望这个对你有用!!!
- 4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6-02 00:15
工资是通过什么方式发放的?银行还是现金?劳动合同没签就一口咬定公司没有提出签订,不要说:“9月中旬总公司过来与我们要签合同,是他们自己打印的两份的,里边许多都不明确,我们就要求明确的,让他们回去改,后来就不理我们了。”。口供具体怎么编自己设计好就OK了。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可以索要双倍工资(800X3=2400),你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举证。如何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和你的月收入多少是关键。多留心,好好收集证据。证据确凿后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吧。有点难度,耐心点,或许可以有其他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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