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合伙做生意,在两个多月前把股份转让给其它两个,当时由于没钱,所以写了一张欠条,欠条注明的是分两个月给,一个月付一半,可是现在时间已经到了,他们是拿不出钱来的。我该怎么办,或许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以货抵债。
现在他们是两个人合伙做的,可是其中一个人不同意拿货抵,但他们肯定是拿不出钱来还的。
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这件事呢?如果诉讼是不是特别麻烦,而且还得另外拿钱出来?
他们其中一人同意用货抵,可是另一人不同意。暂时先这样决定的,就说明天同意那个人和我一起带上110的人作证,去库房搬货。好像这个办法不是最好的耶。而且这样会被另一个反告吗?谢谢
如果这钱不急着用,你还是跟那边的人再打个欠条,表明他们按月偿还所欠的钱。
最好这样的证明有律师在场,或是有两个根你们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遇上这事真麻烦 上法院更麻烦 与其你烦 还不如让他去烦 你可以天天赖在不同意的那个人家里 吃他的 喝他的 用他的 住他的 烦死他 就赖着不走 直到他还钱为止。《如果你是个忙人 没空赖他家的话 那你就一到吃饭时间就往他家跑。嘿嘿
带110的人有什么用,找律师或可靠的人去现场作证,证明你去要过钱了,延长诉讼时效,另外写一张新的欠条,最好按上手印。最好到法院去告,只要诉讼费好了,到时败诉的人会全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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