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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统计是怎么进行的?有网友清楚吗?

答案:5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06 15:26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10-05 16:54
保障性住房统计是怎么进行的?有网友清楚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10-05 18:18
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个人合作建房是指依法具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的购房能力并愿意在某个城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代理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的一种合作消费模式。住建部曾在2006年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提出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2011年9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建议保障房可考虑合作建房等形式。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合作建房、住房合作社等模式在德国等国家已有成功案例,但在我国还没有,主要是因为合作建房是很多人凑在一起,“万一有一部分人变卦了,如何进行下去困难重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10-05 21:42
保障性住房贷款可以申请商业性的。目前银行金融机构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贷款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做到商业的可持续性,使银行放心进入放贷环节,还款来源有保障。
  • 2楼网友:煞尾
  • 2021-10-05 20:26
你好,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需求量,于年初制定保障性住房年度供应计划,确定各相关部门可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数量、比例、类型等,经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联席会议确定后报新区管委会审议;负责向社会发布保障性住房租售信息通告,统一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核,按类别将申请和申报材料转交至各相关部门;负责新区户籍无房家庭和户籍低收入无房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实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确定拟分配对象名单;负责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新区各类保障性住房拟分配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并对通过复核的拟分配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拟分配对象公示名单的相关咨询进行答疑;公示期间,负责对新区户籍无房家庭和户籍低收入无房家庭拟分配对象公示名单的相关异议进行调查核实;统一组织开展选房、看房、签订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新区货币补贴的需求统计、资格审查及资金申请;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与跟踪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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