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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卖家不拿出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19:46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02-23 00:54
1989年我爸爸的妹买了一块地修房子,在中途差钱。就向我爸借了钱修房子,房子修好后。由于没有钱还我爸。就把一楼的房子给我爸。当时有协议公证。后来办房产证的时候,房管所说不是合资建房不能办理两个房产证,后来就找公证处公证了一份公证书。公证书内容没有提到土地使用证,只是说这房是我爸和她合资建的。然而土地使用证却是她一个人的名字。后来由于想贷点款。评估的时候房管所要求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名字必须一样。后来就找她想把土地使用证分户出来。我好办贷款。可是她不愿意,她说土地是她一个人买的。我该怎么办?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我能把土地证分户吗?

问题是现在就是她不愿意拿土地使用证给我们分户啊。她说是她一个人买的。如果公证书有效,那应该就算是合资建房。我父亲应该有权向她要求分户是吗》?如果按我父亲是买她的房子,我想请问下。她又应不应该给我们分户呢?如果不给我们可以起诉她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2-23 01:02
可以的!但是你们双方还是要协商好!但是,在协议中要明确一楼的房子是如何给你爸的!~明确后,请房管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房屋测量后办理房产证。办理完房产证后,再请具有地籍测量的资质单位对整宗进行土地面积分摊即可。但是前提是要把原来你爸爸的妹所持有的土地证交回当地国土局注销后,再根据协议、分摊面积分别颁发给你爸爸和你爸爸的妹。

主要就是当时签订的协议中,有没有明确由于她没有钱还你爸,用一楼的房子来抵清债务的?如果协议中明确了,请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起诉都是可以的!~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那么当初借钱的时候是否有借据,再根据当初的借据起诉,1、让他还钱;2、是用房子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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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2-23 01:42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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