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处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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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8-24 12:16
- 提问者网友:太高姿态
- 2021-08-23 11:32
法、理、情怎么样去处理好,法会占第一位吗?理会在第二位?情又怎么去理解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8-23 11:47
法即法则。强调的是统一性、确定性和强制力。毫无疑问,在法、理、情三者关系中,法律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在现代的社会中,我们讲法治;在监管工作中,我们依法行政。但是法律规则不是“书本上的法律”,而是“活的法律”。法不是一块生硬的铁板,而是丰富的管弦,只要弹奏得好,就会发出美妙和谐的声音。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有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现行法律尚有缺陷之处,我们在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法律法规亟待完善。例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的设定等。因此,在执法实践中,不能简单教条的依法行政,而要针对特定的事实和具体情节对法律加以灵活的运用,才能产生法律所要调整的最佳效果。 理即公理、天理、公共道德或者公共利益等。也就是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一些规律。这种规律虽然没有法律强制作用,但它是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对我们的正义感,或者对事情的本来面目起一种昭示或者揭示的作用。在食品药品监管中,我们不仅要遵循行政合法性,同时要强调行政的合理性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科学监管,和谐发展的理念。 所谓情即感情、情节或者情况。中国的传统文化是非常注重感情的,涉及到一些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常会和法律发生某种冲突,出现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说通过一些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去影响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等。另外我们在监管工作中,经常会说“情有可原”,或者说“案件的具体的情节”等等。这本身是一种事实,所以在监管工作中,情节、情况也需充分考虑,情绪、情态要很好把握。 可见,在法、理、情三者关系中,法是第一位的,具有强制力的,是人们必须去遵守的制度。理是一杆公平的秤,是人们生产生活中要共同遵守的规律,是世人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人想向背的根本。情是人类社会不可回避的心理反应和社会关系要素。是处理好具体事件的“技术”方法和必备要素。可以说法是生硬的,理是公道的,情是可变因子。法在书本上;理在人心;情置根与心,表乎于颜。依法行政不能忽略理和情的存在及作用,灵活的把握和运用好“法”,是监管人员必须掌握的艺术和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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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8-23 12:52
人际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人与人之间既有相互依存、互相吸引的一面,也有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一面。当相互依存占支配地位时,就表现为人际吸引,当相互分离占支配地位时,就表现为人际排斥。人际排斥对人际关系是有害的,有时甚至会对人际交往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如何搞好人际交往呢?首先应排除妨碍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各种不良因素。影响人际交往的不良因素主要有: (1) 相处距离,首先是空间距离。在同一办公室、同一场合、同一活动圈内,都容易因经常相遇、接触、沟通、互相帮助而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即友谊关系。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在于交往双方相互吸引产生的相互接纳,发现对方的思想、态度、兴趣、为人处事等有自己喜欢和感兴趣的地方,于是继续交往与沟通,在继续交往与沟通中达到进一步的相知,从而结为知交。 (2) 一个人的品格、能力影响着人际关系的建立。人们都羡慕优良、能力出众的人。真诚、坦率、乐于助人、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对人有吸引力;能力较强的人,容易引起他人的敬佩感,自愿与他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一般来说,人们更倾向于喜欢精明又有小缺点的人,心理学上称此现象为“仰巴脚效应”。意思是指精明的人不经心犯点小错误,不仅不影响他的优点,反而使人觉得他也和常人一样,会犯错误,有平凡的一面,使人感到好接受,产生安全感。 (3) 由交往而建立密切的人际关系,重要的条件是交往双方的相互吸引。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热情、羡慕,而另一方却表现冷漠、蔑视,就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引起交往双方相互吸引的因素是双方的相似与互补。 除了相似与互补能够导致交往双方相互吸引外,还有仪表也是一个因素。一个相貌举止端庄大方、谈吐优雅不俗的人,给人形成的第一印象总是良好的,这本身就是一种吸引力量,使人愿意与之继续交往,并对其言行多从好的方面设想、解释。这就有助于双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 人际知觉是指对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认知。它包括一个人对自己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识知和对他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认知。人际知觉所认知的对象是人际关系。人际知觉的良好印象会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维持和发展;相反,人际知觉印象的不良,则对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建立与维持起阻碍破坏作用。 其次应注意人际交往中的艺术。 (1) 在人际交往中寻找共同点,求大同。人际关系的建立和改善,必须是建立在关系双方共同的利益与需要的基础上,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要清醒地意识到彼此需求的共振是吸引双方的粘合剂。当然,共同永远是一个相对概念,每人的经历、使命和情绪各不相同,不能抱着求全的幻想。要有大将风度,切忌斤斤计较、患得患失。 (2) 知彼知己,因势利导。孙子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在交际过程 ,要充分估计自己与对方在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了解对方的目的、要求、长项和弱点,估计自己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改变对方的态度,根据对方的情况设计交际方案,行动时便成竹在胸。 不过,计划难以预测变化。现代社会气象万千,变化无常,领导者在交际场上要适应这种节奏,另外面对突发性事件,要稳定自己的情绪,迅速理顺各种利益,调整原定方案,淡化紧张气氛。可以用转移视线的方法,或顺水推舟,抓住时机,广交朋友,联谊四方。当己方处于不利地位时,要临危不乱,失意不失礼。对失败者更要周到,不能势利。 (3) 了解心态,把握情感,重在交流。人们常用对牛弹琴来讽刺不辨对象、不合时宜、盲目行动的荒唐做法。在交际场上,应杜绝这种愚蠢之举。 交际是情感的交流,是人的一种心理现象。复杂的人际关系常常使人在结交时悲喜交织,苦乐参半。一次交际中引起的苦恼,会影响另一次交际的情绪,造成情感表达的不适当,使预期目标流产。要避免这种状况,就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及时地进行心境转换,同时摆脱对方情绪的影响,以一个玩笑或一句妙语去掉感觉上的不快。 相互交流是理解的桥梁。直接交往是交流,特别是建立感的最有效的形式,即使宿怨较深,通过直接见面交往,也可消除误会,所谓“相逢一笑泯恩仇”。在面对面面俱到的接触中,双方使用口语,没有中介物,可以更直接、方便和集中地表达各自的感情,使相互之间影响力加大。 当然,在人际交往中,也应掌握一些必要的技巧。①有礼貌地寒暄,表现出谦恭有礼的态度。与人首次见面,一定要礼貌地寒暄一番,表现出谦恭有礼的态度。随时说声“你好”,或适时招呼“早安”、“午安”、“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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