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该公司已经工作了10年半,并与公司已签订无期限合同,8月31日公司与她解除合同协议书,公司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本人,协议书是用一张小纸(A4纸一撕为二),上面的填写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同时有很多错别字。该公司并未签字只有盖了一个公章。由于母亲没有文化就签了字,但是并未填写日期。本协议书有效吗?
公司给予她赔偿,就赔偿她10个半月的工资,而且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余什么都没有了,这个合理吗?
请了解相关法律的人给予我回复,谢谢!
我妈妈在该公司已经工作了10年半,并与公司已签订无期限合同,8月31日公司与她解除合同协议书,公司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本人,协议书是用一张小纸(A4纸一撕为二),上面的填写的字是用圆珠笔写的,同时有很多错别字。该公司并未签字只有盖了一个公章。由于母亲没有文化就签了字,但是并未填写日期。本协议书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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