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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夫妻共同还款的问题?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3 12:42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4-03 06:10
我是09年初在南京买的房,当时是组合贷款50万(商业20万,公积金30万),那时候我还不认识现在的老婆,也就是婚前买的房,今年我把商业20万全提前还完了,公积金每月是1900元,我自己公积金加起来1100元,也就是每月还800元,我老婆公司去年也开始缴公积金了,每个月加起来600元。
我有两个问题:
1、我这个房子是我婚前财产,请问按照新的婚姻法,万一我们离婚这个房子怎么分?(房子一直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另外我年薪11万左右,我老婆5万左右。)
2、如果我老婆帮我还公积金,是不是一定要加上她的名字才可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4-03 07:27
首先,这是你婚前财产,如果你老婆提你偿还部分的房贷的话,那么她就有权利索要属于她的那部分权利;
其次;如果你老婆帮你还公积金,房产上不一定非要加上她的名字,只需要拿着你们的结婚证和户口本过去办理即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4-03 08:00
当然不是,公积金只是在你的个人帐户里,你交公积金便可以享受利息较低的贷款,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一次性打进房产公司冲抵房款,但是不能每月这样冲抵按揭款。如果没有冲抵房款,那么今后退休或者离职两年后可以将公积金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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