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宝》读后感说“痴”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7-24 05:31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7-24 06:51
《阿宝》读后感
故事以“难题求婚”母题形式展开——孙子楚由于“有枝指”、“痴”求婚被难,后孙子楚 “去枝指”、“去痴” 克服二难题与阿宝成婚。只不过孙子楚克服难题不是依靠所谓的书生才华,而是靠自己的痴情专一。为世人所笑的“痴”反被蒲松龄演绎为一段动人的爱情传奇,故《阿宝》在爱情题材中卓然异色,主要有二:
一是阿宝与孙子楚两情相悦,两心相契,在现实的无奈面前灵魂出窍,附体鹦鹉。故事情节离奇虚妄,题材仍为志怪。从“奇”的角度看,与六朝志怪及唐传奇中的某些作品颇为相同。《聊斋志异》中尚有许多花妖狐媚怪异之事亦是如此。但就文学创作的角度看,它们之间则有实质性的区别:《聊斋志异》前的志怪是以“怪”为指归,把怪异作实事去对待。这正如鲁迅指出“盖益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中国小说史略》22篇)而蒲松龄则“独于详尽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阿宝作为富豪闺秀,要求孙子楚“去枝指”、“去痴”,本指望其危难而退;后被孙子楚痴情感动,灵魂出窍,附体鹦鹉以及后之还魂,无不符合“人情伦次”,正如冯镇峦《读聊斋杂说》所言“试观《聊斋》说鬼狐,即以人事之伦次,百物之性情说之。说得极圆,不出情理之外;说得极巧,恰在人人意愿之中。虽其间亦有意为补接,凭空捏造处,亦有大段吃力处,然却喜其不甚露痕迹牵强之形,故所以能令人人首肯也。”正因为如此,阿宝作为文学形象摆脱了“语怪”面目,也摆脱了“怪”的刺激。生活的具象形态和生活逻辑规律,“花妖狐媚颇具人情”,能够被读者所接纳,“使人忘为异类”,读者审美中“怪”的刺激少。这样便极大地缩小了作家文学语象与读者视野中生活物象的差距,确认了文言小说中的形象构成要素也应当是情节——性格为主题逻辑,使之成为文言小说叙述表达的最优选择。
二是孙子楚的“痴”,几被世人讥笑为说梦痴人。然孙子楚却因“痴”得福,痴人天佑。作品不仅写出了阿宝与孙子楚圆满的爱情结局,而且写出了“痴”、“拙”、“愚”、“巧”的辨证道理,有针对世风,寄托“孤愤”的一面。但明伦评价《阿宝》:“闻戏言而断指,此为真痴。而忽而离魂,忽而化鸟,自我得依芳泽,使彼深篆中心。只鸟飞来,息壤在彼,遂令高自位置者,戏语成真,甘蓬茆而安藜藿;且以痴报痴,至以身殉。人鬼相隔,且感此痴,痴亦何负于人哉?尝谓天下之为人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友者,果能以至诚之心处之,天下不复有难处之事矣。痴顾可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