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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问题

答案:4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0 00:30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05-09 19:37

我爸今年7月份被摩托车撞了,八月份出院回家疗养!请问下现在好去做伤残鉴定了吗?(现在小腿还是有点肿胀还要起医院定期检查还在吃药)听说如果鉴定好了交警就要处理了?而且以后的医药费什么的都不能进行索赔了吗?请高手帮帮忙,急…………………………浙江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5-09 19:52
当然不是啊,以后,医药费是要赔付治愈所花费的费用,如果以后出了问题,还是可以索取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5-09 20:53

可以去做伤残鉴定了,受伤之日起3个月就可以

不过如果是胫腓骨的骨折,并未伤到膝关节和踝关节,你就不用去了,达不到伤残

  • 2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5-09 20:34

建议去权威机构鉴定,鉴定书是法院判决赔偿的依据。

您可登录-------南粤交通事故咨询网,网址:< http://www.ny122.com>进行咨询,那里有人专门为您解答

  • 3楼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5-09 20:23
做了鉴定,要求赔偿,如果协议的话可以要求一次性解决,通过法院诉讼的话,后续的治疗费,需要实际发生之后法院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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