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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增值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 身上的是兼营,按规定可能( )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9 12:27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3-29 04:48
A、征收增值税 B、征收营业税 C、不征税 D、征收所得税 答案选A、B,为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摆渡翁
  • 2020-10-03 11:04
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既经营货物销售,又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且从事的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于纳税人的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此为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因增值税率与营业税率不同,企业合理纳税。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0-10-05 05:21
增值税应税劳务和销售货物同属增值税应税项目,只需缴纳增值税,其中增值税应税劳务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2.兼营非应税劳务 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三个“两”。 (1)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 (3)两种行为如分别核算,分别征收两种税,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兼营的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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