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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在保管期间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事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3 00:03
  • 提问者网友:鐵馬踏冰河
  • 2021-04-02 11:24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在保管期间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4-02 12:06
1、乙丙之间的买卖关系效力待定,因乙是无权处分人。在甲知道后向丙索要时,乙丙之间的买卖关系无效。2、丙取得手表的所有权。理由:善意取得。3、认定:丙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乙需赔偿甲的损失。
追问:所以D项应选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4-02 14:10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问题。无权处分时,如果权利人不予追认、处分人事后也没有取得处分权,但是第三人若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然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丙取得该电视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追答:《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待定效力合同,如权利人事后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在合同订立后取得处分权的,则该合同发生效力,反之合同则不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构成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
追问:对啊所以D项应该是正确的吧
  • 2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4-02 13:04
D也是正确的。
丙购买电视机属于善意取得,丙购买时认为乙是电视机的所有权人,认为乙丙直接的交易是正常交易。
表见代理则不同,什么情况是表见代理呢——丙知道电视机是甲的,同时知道甲乙二人关系非常好,丙在购买电视机时认为乙有权代表甲出卖电视机,这是表见代理。
追问:明白了!谢谢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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