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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培养起来了我,但是我想辞职了,怎么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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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6 03:30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2-05 20:50
老板培养起来了我,但是我想辞职了,怎么说好?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2-05 21:57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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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毛毛
  • 2021-02-06 00:46
竹子的答案:真下决心辞职,就一定可以辞啦!1》老板不会不批。现在的辞职是家常便饭。每个老板都有充分的准备。若你表现不合老板意,领导是巴不得你主动辞职,他可以减少费用。如你表现很好,一旦决心辞职,领导会事先做挽留你的工作,一旦领导明白无可挽留,很是无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随缘。领导都会想得开的。他会想办法与你沟通,沟通后你还是坚持走,他一定会让你走。因为他明白,留人留不住心,俗话说,和尚走了有道人,旧人离去有新人呀!2》不批也可以走。这是意外情况,万一有个别的领导不太明智,会以各种借口留人,即使这样,他也留不住。我们可以按自动辞职处理。我们礼貌一些把移交工作做好就可走人。等领导明白过来,再回头办一些必要的离职手续。3》会有一些经济小损失。公司辞你的职与自己主动辞职,有的单位会有一些规定,就是当月的工资支付问题,我认为真的想走,有些小小的损失也应自己承担。4>按公司的规定或合同办理。正常的情况公司都有签用工合同,都有关于辞职的规定,你完全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总之真想走,有的是办法。但是要明白:跳槽要代价,理当细思量。
  • 2楼网友:迟山
  • 2021-02-05 23:29
知友你好 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人各有志 总不会跟别人打一辈子工。 找老板说话不要太直接 给自己留一线也等于给自己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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