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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八里街传销都是以什么作为传销啊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09:04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2-07 19:23
桂林八里街传销都是以什么作为传销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2-07 20:29
你好,是以一些工作为借口的,说哪里哪里有工作,去那里不需要怎么做就可以有多少多少钱的,就等着就有钱了,可到时候就洗脑,上课的。千万不要相信,不用怎么工作就有高薪的工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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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07 22:32
交钱多少多少,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传()销,见你的鬼去吧。 1、要去给你听什么专家老师这类讲课的,人要成功之类的。(要一个人灭亡,先使其疯狂) 2、告诉你只要投入一点点,就能收入几百万的。(有那么好的事情,全国人民都是百万富翁了) 3、告诉你他们是什么直销模式、消费会员模式、连锁销售模式、资本运作模式,n多高科技、n多专利、n多证书。 4、无论什么问题一律自称自己赚了多少钱,不去就后悔一辈子。
  • 2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07 22:16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有传销犯罪的几个要素,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 3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2-07 21:25
桂林八里街传销都是以什么作为传销: 是以一些工作为借口的,说哪里哪里有工作,去那里不需要怎么做就可以有多少多少钱的,就等着就有钱了,可到时候就洗脑,上课的。千万不要相信,不用怎么工作就有高薪的工资的工作。 提示:传销害人害己,千万不要加入传销队伍,传销可能让你散尽钱财,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最终不得不面穷困,以及别人的频繁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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