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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财税(2010)年94号文件中“家庭唯一住房”,我于2008年上半年卖出了厂里的房改房旧房子,且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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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8 03:24
  • 提问者网友:美人性情
  • 2021-04-07 06:17
如何理解财税(2010)年94号文件中“家庭唯一住房”,我于2008年上半年卖出了厂里的房改房旧房子,且已过户。本人于今年10月2号购买了一套115平米的满5年的二手房,现要交契税,请问现在这套房子办契税能算家庭唯一住房吗?谢谢有心人答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4-07 06:47
咱们怎么理解这个文件不重要,现在是地税局如何理解这个文件。各地税局现在理解的情况都不一样。
拿北京来举例子,今天东城西城房地局的理解是只要有过房子,哪怕已经出售了,也按照第二套住房来算,契税缴纳3%;而朝阳区就不是这样规定的。

所以你只好去你过户所在地区的地税局去咨询了,这个是最准确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4-07 11:09
如果你本人及你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只有你现在购买的一套住房,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家庭唯一住房,享受财税(2010)年94号文件中“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 2楼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4-07 10:05
你应该要按新规定缴纳契税。因为这个文件从今年十月一日起执行,也就是说在房管部门的房产信息中能证明你曾经有住房,而今你在十月一日后再次购房就得按现行政策纳税;不能享受居民购买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的规定。(我是地税局的一名税款征收人员)
  • 3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4-07 08:34
二套房界定条件——不以房贷发生为界限,而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家庭持有房产数量为标准来界定二套房、三套房。即在购房时,只要当前家庭财产中没有任何房产,不管之前有无房贷记录,都作第一套处理,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如果家庭已拥有一套房产,哪怕之前没有房贷记录,再购房时就算二套房,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 4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4-07 08:21
只要你本人及你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你购买115平米二手房前,在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都没有房(原虽有房,但后已转让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表明现在无房),现购买的115平米二手房就应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
  • 5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4-07 08:11
我们当地的地税机关的解释是,无论曾经是否多次买入卖出房产,只要现在你及你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套普通住房,那么是可以享受1.5%的契税税率的。如果你的子女年满18周岁,无论子女与你有没有分户,子女名下的房产不计入家庭房产套数。关键还是看各地地税机关对政策的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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