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洪山区怎么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双方都是集体户口 ,我的户口是洪山区的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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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6 18:23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4-26 01:11
武汉洪山区怎么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双方都是集体户口 ,我的户口是洪山区的集体户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4-26 01:21
在双方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或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或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证,需要双方均提供本人的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户口卡)、身份证,同时提供双人合影照。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行政管辖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上述所称 “ 常住户口 ”中包括常住集体户口。也就是是说,集体户口在哪个区县或县级市,就到哪个区县或县级市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七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集体户口的,按下列规定提供户口材料: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行政管辖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上述所称 “ 常住户口 ”中包括常住集体户口。也就是是说,集体户口在哪个区县或县级市,就到哪个区县或县级市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七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集体户口的,按下列规定提供户口材料: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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