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应该和我的命运相同,呵呵,我现在很无助,需要帮助,大家帮着解决一下吧!我叩谢了,
我是2009年8月进的公司,新成立的公司,
老板承诺试用期两个月,每月2500,过了试用期,就是基本工资加提成加补助,还规定每月10号发工资
8月工资是是在下月的12号发的工资,发了2300多,但工资单上是1800加公交地铁补助和餐补
9月工资是在下月17号发2200多,也是1800加公交地铁补助和餐补,
开会都老板说社保没申请好呢,暂时不签合同,我想忍忍算了
10月工资是在11月十三号发1800,补助什么都没有了,
11月工资到这个月发,如果还发一千八我就给他解除劳动关系了,
我想维护劳动权益,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打12333劳动仲裁电话又怕不妥,交诉讼费用怕没有要回来的多,跟老板协商又害怕谈不拢,
诉讼理由:
第一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经常加班不算工钱,
第三没有签订合同,
第四没有按时发工资,
第五没有工作服,因为我是干家具安装的,
第六没有餐补,话补,公交地铁补助,
第七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我遇到的问题是:
暂时没有证据去证明我在用人单位上班,如果让用人单位签收《解除劳动关系的申明》的话,他不签字怎么办?怎样才是证据?我们都没有工作证,
还有律师申诉的话多少钱,是不是很麻烦?我申诉完了是不是比我的工资花费还要多?按照我的工作4个半月,会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大概是多少?
职场高手请认真回答,我一定会高分奖励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