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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因非法拘禁罪关押在派出所,我现在要去看守所送东西给他,是不是一定要拘留通知书?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0:59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2-21 09:13
拘留通知书已经寄往老家,一时拿不到。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2-21 10:21
去看守所会见人犯要通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同意,并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所送物品要经过看守所检查。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2-21 13:05
是,但是你也可以到邮电局去直接邮寄给他。
  • 2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2-21 11:31
你好 如果是关押在看守所,原则上必须有拘留通知书。但是如你所说关押在派出所,那就没有必要向看书所送了。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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