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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已公证未过户卖方还能反悔要回房子吗?这个谁了解?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02 19:48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10-02 04:11
房屋买卖已公证未过户卖方还能反悔要回房子吗?这个谁了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10-02 05:19
答:解答: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10-02 07:23
购买房子时如果房子的产权还没有过户到购买者的名下,就算购买者已经搬网购买的房子居住实质上房屋是不属于购买者的。所以在购买了房子之后一定要进行产权过户工作。产权过户指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对原本登记在卖方名下的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的行为。
  • 2楼网友:等灯
  • 2021-10-02 05:58
从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如下: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一般情况下,过户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初时办理房产时的相关材料,出让人婚姻状况证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双方必须在场或有委托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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