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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两天,用人单位对我予以400元罚款处理,旷工一天扣3天,总共6天工资,本月没有休息,休息算无薪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19:41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1-27 05:08
旷工两天,用人单位对我予以400元罚款处理,旷工一天扣3天,总共6天工资,本月没有休息,休息算无薪并且扣除的这些要在本月月15号发放的工资里扣除,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1-27 06:36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1-27 08:51
数独谁的
  • 2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1-27 08:25

1、旷工两三天虽属违反劳动纪律,还不能算严重违反厂里的规章制度,何况单位还要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就算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用人单位还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一是要举证说明你旷工的事实成立,二是要证明你的旷工天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要拿出用人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证明制度规定在先,四是要举证说明这项规章制度已告知与你。四项证据缺一不可,否则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由此可见,法律对待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原则有三:一是订立程序合法,二是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三是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只要符合这三项条件,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就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与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

4、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单位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带有强制性的规定,订立程序也不一定合法,也就是说没有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所以规章制度本身就不合法,劳动者就可以不执行。

5、对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除了要求如数支付所克扣的工资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6、单位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7、上述要求单位一般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如果进入民事诉讼也是同样的,你不用担心。

9、如果进入仲裁程序,你就无法在单位继续干下去了,可以一并提出辞职,辞职理由就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随意扣发劳动和的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等,按此理由辞职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与其跳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3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1-27 07:29
为什么不请假呢?事假或者病假都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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