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或动迁问题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3 18:03
-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5-02 18:09
我父母在世时,父亲曾写这赡养协议,由于我母亲小脑萎缩且患精神分裂证,由我赡养,并把一处房处赠与我做为给母亲看病及生活等费用,由于当时父亲患癌症,父母病都很重,没能及时公证,现父母都去世,兄弟姐妹之间对此赡养协议无争议,且兄弟姐妹都在协议上签字了,房产证在我手里。但房产部门因为没公证,不给过户;现在这处房产又要动迁,开发商因为没过户,按无主房处理,不给我们兄弟姐妹任何赔偿。我们该怎么样办?以前好像听说要去法院确认房子的归属问题,然后有一个判决书,拿这个判决书再去过户,可这个程序又该怎么样走,要起诉谁呀?起诉书怎样写呀?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5-02 18:46
兄弟姐妹等去办继承公证也行,去法院起诉的话,可由你起诉,要求房屋由你继承,列其他兄弟姐妹为被告,打继承纠纷,诉状格式可到法院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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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5-02 19:57
冻结的房屋不给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公证处不给公证这样的合同。这是目前塘沽区的做法。但是是不是就不能获得这套房屋呢?我认为还是可以的,即你要先和房主订立一个买卖合同,其中必须说明过户的情况,他的配合义务等等,这样,在房屋拆迁的时候,你们一起找到拆迁办,以你的名义和拆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总之,这样的房屋确实存在一定的麻烦,要求对方的诚信度比较高,如果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出现诉讼。那么,怎样你才能很稳妥的买到房屋?将风险降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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