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条
因工伤从公司领取医院治疗费15000元整
领款人:
曰期:
在医院用了大约8000左右,在家里修养5个月没做事,还要老婆照顾,所以剩余的不想还给公司,我是脚后跟骨折
领条领出来的钱可以不还吗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18:29
- 提问者网友:沉默的哀伤
- 2021-03-21 19:2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3-21 20:37
工伤的话是有工伤保险的……你领取的费用超过了你的治疗费用,当然你可以留一部分作为自己康复期间的营养费等……完全不退回,是不和情理和法律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3-21 21:58
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汇款后,对方领条不见了无所为,出纳根本求怕负责任,因为银行汇出票据是法律保护铁证的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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