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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丁老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4 03:37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04-24 00:45

丁老师为中国公民,编写教材一本,取得一次性稿酬8000元。 请问丁老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A. 0 B.440 C.480 D.600

(答案为A. ) 我不能理解,请解释,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岸风
  • 2021-04-24 02:21

答案全部都是错误的,按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超出4000元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收入x(1-20%)x20%x(1-30%),丁老师8000元的稿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896元。所以你要选择的答案里面没有正确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4-24 05:54

不是编写教材免税的问题,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中包括取得的稿酬等。按照税收相关规定,丁老师取得一次性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30%)=896(元)

  • 2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4-24 04:55
是不是编写教材免税啊?但我印象中税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啊。。目前只能这样理解了啊?
  • 3楼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4-24 03:53

很高兴为你解答,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丁老师的稿酬应纳税所得额为: 8000乘80%=6400元

丁老师的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6400乘20%乘70%=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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