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王于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阅读答案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8 19:50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12-27 21:07
阅读理解王于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1.王子,即_________自谓,_________代人,政治家、思想家、________家。2.下列句子中,对“之”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①仲永之通悟(结构助词,的)②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调节音节,无实义)③受之天也(代词,它,指“通悟”)3.对“且为众人”翻译正确的一句是[    ]①尚且为了大家②尚且变成一般人③将要成为一般人④尚且是一般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12-27 21:55
1.王安石 北宋 文学2.③3.②【解析】略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12-27 22:02
这个答案应该是对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