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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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1-04 06:11
融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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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1-04 07:08
问题一:融资费用应入哪个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规定: 1、企业发行债券时,如果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根据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用途,属于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属于其他用途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 其他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比照长期借款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办理。 企业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目应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抚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消;无溢价的,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问题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放在哪个科目下 新准则应用指南对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作出了很大变更,其中对租赁准则中的两个重要会计科目——1532“末实现融资收益”及2702“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性质作出了新调整。此二者间既有一定联系也存在差异。
一、“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的实质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三章第11条规定了承租人融资租赁条件下在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显然,这只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分录表现,即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而其实际的经济意义源于融资租赁的成立与确认。将一项租赁交易确认为融资租赁,意味着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出租方转移到了承租方,这时对于承租方而言,无论是从会计处理还是从经济实质上讲,都应将此项资产视同为自有资产,可以认为承租方购买了该项融资租赁资产。承租方通过一次交易而达到了既融资又融物的目的。但如果承租方不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向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或借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再通过商品市场购买所需资产,即通过两次交易也可以同样达到融资和融物的目的。不过采用第二种方式,承租方就必须偿还所借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因此,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与之相似,新准则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第18条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由于与未确认融资费用相对应,笔者在此不再重复阐述其产生实质。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性质的改变
原《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部分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指南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对“长期应付款”项目,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长期负债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填列。很显然,这里发生了重大转变:原企业会计制度中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规定为资产类科目,应将其余额列示在报表的资产类项目中;而新准则规定应从“长期应付款”项目中抵减,也就是说从报表列示角度看,其应当属于负债类科目。基于此种考虑,新准则未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规定为资产类科目,而是在负债科目列示。
笔者认为,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在于:(1)科目核算内容方面的原因。“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融资费用。换角度看,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尽管如此,对承租方而言,“未确认融资费用”既不是在未来预期可以为其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更不是其在期初已经支付需要等到以后期间再进行摊销的待摊或者递延项目。因此笔者认为,原制度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不合理。但是从会计分录形式看,原制度首次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是出现在会计分录的借方,而在后来摊销时转到了“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这样便使得该项费用在形式上具备了资产类科目的外在特征。(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新准则应用指南之所以将其作为贫债类会计科目是由于该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因......余下全文>>问题三: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会计科目中属于哪一类 未确认融资费用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
满意请采纳问题四:费用化融资和费用资本化各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应该是融资费用的资本化和费用化问题。
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融资费用主要是指借款利息。
根据准则规定借款利息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需要根据借款用途即一般借款和专项借款区别处理。
专项借款的利息在资产建设期间根据(借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的净额资本化,而一般借款则不考虑利息收入。
另外,还要考虑资产建设周期和停工时间等因素才能最终确定资本化和费用化各自金额。问题五:会计科目中有融资费收入吗 现行会计制度中没有融资费收入科目,现行会计制度使用的科目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金融机构使用的会计科目的发生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问题六: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财务费用属于哪一种 属于利息支出。问题七:融资顾问费是什么?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税法上怎么解释? 这是银行变相提高利息的行为,你可以计入“财务费用”,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咨询费”科目核攻。
建议使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科目核算。
这个不用解释,大家都知道的,审计人员、税务局都不会问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问题八:担保费能不能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计入财务费用? ①首先你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是为借款而发生的,属于借款费用的范畴。对于借款费用的处理,属于经营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属于发生的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借款费用,按规定在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视资产的不同,分别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②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取决于借款费用计入资产还是费用。如果计入到资产中,随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扣除;如果计入到费用中,当期直接扣除。③计入“财务费用”的当期一次扣除。问题九:一次性支付的融资租赁手续费及计入什么科目? 一次性支付的融资租赁手续费及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根据融资租赁财产的用途来区分问题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计入什么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本身属于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在做固定资产入账时,是投资活动,在做确认为长期应付款时,属于筹资,所以分期归还款项时,就属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了,所以租赁费支出是筹资活动支出的现金。
一、“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的实质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三章第11条规定了承租人融资租赁条件下在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显然,这只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分录表现,即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而其实际的经济意义源于融资租赁的成立与确认。将一项租赁交易确认为融资租赁,意味着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出租方转移到了承租方,这时对于承租方而言,无论是从会计处理还是从经济实质上讲,都应将此项资产视同为自有资产,可以认为承租方购买了该项融资租赁资产。承租方通过一次交易而达到了既融资又融物的目的。但如果承租方不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向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或借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再通过商品市场购买所需资产,即通过两次交易也可以同样达到融资和融物的目的。不过采用第二种方式,承租方就必须偿还所借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因此,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与之相似,新准则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第18条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由于与未确认融资费用相对应,笔者在此不再重复阐述其产生实质。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性质的改变
原《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部分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指南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对“长期应付款”项目,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长期负债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填列。很显然,这里发生了重大转变:原企业会计制度中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规定为资产类科目,应将其余额列示在报表的资产类项目中;而新准则规定应从“长期应付款”项目中抵减,也就是说从报表列示角度看,其应当属于负债类科目。基于此种考虑,新准则未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规定为资产类科目,而是在负债科目列示。
笔者认为,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在于:(1)科目核算内容方面的原因。“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融资费用。换角度看,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尽管如此,对承租方而言,“未确认融资费用”既不是在未来预期可以为其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更不是其在期初已经支付需要等到以后期间再进行摊销的待摊或者递延项目。因此笔者认为,原制度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不合理。但是从会计分录形式看,原制度首次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是出现在会计分录的借方,而在后来摊销时转到了“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这样便使得该项费用在形式上具备了资产类科目的外在特征。(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新准则应用指南之所以将其作为贫债类会计科目是由于该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因......余下全文>>问题三: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会计科目中属于哪一类 未确认融资费用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
满意请采纳问题四:费用化融资和费用资本化各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应该是融资费用的资本化和费用化问题。
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融资费用主要是指借款利息。
根据准则规定借款利息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需要根据借款用途即一般借款和专项借款区别处理。
专项借款的利息在资产建设期间根据(借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的净额资本化,而一般借款则不考虑利息收入。
另外,还要考虑资产建设周期和停工时间等因素才能最终确定资本化和费用化各自金额。问题五:会计科目中有融资费收入吗 现行会计制度中没有融资费收入科目,现行会计制度使用的科目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金融机构使用的会计科目的发生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问题六: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财务费用属于哪一种 属于利息支出。问题七:融资顾问费是什么?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税法上怎么解释? 这是银行变相提高利息的行为,你可以计入“财务费用”,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咨询费”科目核攻。
建议使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科目核算。
这个不用解释,大家都知道的,审计人员、税务局都不会问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问题八:担保费能不能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计入财务费用? ①首先你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是为借款而发生的,属于借款费用的范畴。对于借款费用的处理,属于经营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属于发生的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借款费用,按规定在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视资产的不同,分别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②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取决于借款费用计入资产还是费用。如果计入到资产中,随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扣除;如果计入到费用中,当期直接扣除。③计入“财务费用”的当期一次扣除。问题九:一次性支付的融资租赁手续费及计入什么科目? 一次性支付的融资租赁手续费及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根据融资租赁财产的用途来区分问题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计入什么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本身属于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在做固定资产入账时,是投资活动,在做确认为长期应付款时,属于筹资,所以分期归还款项时,就属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了,所以租赁费支出是筹资活动支出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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