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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是否享有财产继承权?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18 23:12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12-18 19:48
我家有2处楼房,因为母亲在我还小的时候就被确诊患有精神疾病所以房子的产权都是在我父亲的名下,并且不清楚他们是否做过财产公证。今年我母亲自杀去世后父亲要再续弦,并且是一个岁数比我还小的女的。可是我们父子的关系很僵,母亲在世时父亲就经常威胁我说不会给我留下任何财产。请问父亲去世后继母是不是有财产的继承权?有的话怎么分配?如果让我父亲在再婚前立下遗嘱把财产都交给我继承那么后妻是否还有继承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空山清雨
  • 2021-12-18 21:15
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享有财产继承的权利,所以缔结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在另一方去世后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其继承的范围限于对方的个人财产。
结合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父亲去世后你继母有权分割和你父亲结婚后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之后,另行继承你父亲个人财产的一半。但是如果你们家庭在你母亲去世之后没有进行析产,那么在其继承之前应当先进行家庭析道,把你母亲和你其他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财产先行分割之后才能进行继承。
如果你父亲在再婚前或再婚后立有遗嘱对自己的财产有明确的处分,规定由你继承其遗产,那么后妻有权对双方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进行分割,但丧失法定继承的权利,因为在继承开始后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合法有效)那么就按遗嘱的规定执行。有个例外,如果将来后妻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话,应当给予其适当的份额(如果进行诉讼程序法官会这样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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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笑迎怀羞
  • 2021-12-18 22:28
父亲在早几年过世了(母亲也在更早前都去世了),父亲过世前几年和一个阿姨结婚了,成为了我和妹妹的继母,继母也和父亲一起住了7到8年,到临终也都一直照顾父亲,当时父亲没明确给子女说明和继母结了婚,但压根我和妹妹不太认可这个继母,直到现在,父亲以前在单位买下的一套房子要征地拆迁,我要办理房产证的姓名的继承,但一查户口,原来父亲早已和继母结了婚的,现在继母自从父亲死后就无一起生活了,她在别处生活,因父亲不在,我和妹妹也不可能跟这个继母再相处下去了,至今没有生活在一起已有6-7年了,现在这样,是不是这间房子要分给这个继母一半呢,我妹妹答应放弃这间房子的继承权,现在就只有继母了,继母还有一个女儿的,继母和她女儿有没有权利分得这间房子的继承权呢,如果有,她们是分得多少呢?其实我老公还是不想无端端让外人侵占自己父母的财产,忘记说了,他爸爸没有在财产上做过公证,过世前也没有书面立下遗嘱,只是口头说了几句这房子是留给我的,因为还有另外两间房子的,现在这房子征地拆迁的事越来越紧了,所以想你们给我一个尽快的答复,非常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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