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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该承担责任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7 23:17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4-27 16:09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经朋友介绍去了一家会计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合同,后来因工作需要,公司派我去一家A公司担任出纳,工资由A公司发,但是我仍然听会计公司的安排,因为A公司在会计公司代理记账!现在我不想在A公司了,要求离开,交接的时候,账务出现了问题,有1000多点的现金找不到票据,会计公司的经理说让我自己进行赔偿,他们(会计公司和公司管这家公司的会计)不管,我想请问,他们在明确知道我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和资格的前提下,他们是否有责任进行共同赔偿,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4-27 17:47

一般过失轻微过失,如果规章制度没有确定,不是一定要赔偿。你没有和用人单位及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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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4-27 19:21

由于你在业务范围内的失误造成了损失,应该有公司进行赔付,公司可根据和约或者其内部章程对你进行处罚

  • 2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4-27 18:58
是你的工作过程中出现差错,就应由你承担责任。但应当由会计公司先承担责任,然后会计公司向你追究。(不好意思,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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