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公司前六个月不给交社保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9 11:49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1-28 11:40
我的社保,公司前六个月没有给我交社保,并且让我签了两个月的试用期,以后我也是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我现在被辞退了。想让公司补交,并且补上我两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知道可不可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1-28 12:09
如果是签订合同的,是要交社保的。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二.法律依据:
1. 《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1-28 14:35
只要你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就必须帮你缴纳社保,你少了六个月的社保,退休后的社保待遇是根据你的社保缴纳的年限和基数来决定多少的;另外前六个月公司不给你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帮你补缴,如果无法补缴按照当月公司的双倍进行赔偿。
  • 2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1-28 13:49
可以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两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应该至少为两年,且被公司辞退,公司应该给被辞退员工一定的劳动补偿。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你办理或者补偿,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对你们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山东汇英人力资源专业人事代理服务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