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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跨县工作调动的程序

答案:5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3 06:31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3-22 18:36
教师跨县工作调动的程序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3-22 18:41
有关教师跨县调动的有关程序详解如下:

    教师跨系统、跨县区调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或中途原则上不办理本学年的调动手续。
2.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3.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4.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5.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6.由于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同意教育系统教师跨县区调动人数有限,因此教师申请跨县区调动时,须符合上述调动条件,并且在确定接收单位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调动申请。若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县教育局及县人社局同意调动,由于本人或本人接收单位的原因,而延误了调动时间,视作当年不再调动,且在次年再次申请调动时,则在研究调动时名次排序靠后。
跨市调动,涉及户口,保险的转移问题。
如果是事业单位,还有编制及工资问题。
因此,你的工作调动,需通过2个地方的人事部门。
首先,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开出商调函,将你的档案转至调入单位,同时,调入单位将你的调入报告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中心开出调令到你现在所在的人才中心,你现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收到调令后,向你学校的主管部门开出调令,主管部门再开调令到学校。
最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开行政介绍信到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再开介绍信到调入地的人才中心,调入地人才中心开介绍们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开介绍信到单位,就完成了全部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也可以通过人才中心办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玩世
  • 2021-03-22 20:11
有关教师跨县调动的有关程序详解如下:
1.教师跨系统、跨县区调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或中途原则上不办理本学年的调动手续。
2.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3.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4.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5.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6.由于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同意教育系统教师跨县区调动人数有限,因此教师申请跨县区调动时,须符合上述调动条件,并且在确定接收单位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调动申请。若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县教育局及县人社局同意调动,由于本人或本人接收单位的原因,而延误了调动时间,视作当年不再调动,且在次年再次申请调动时,则在研究调动时名次排序靠后。
  • 2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3-22 20:02
跨市调动,涉及户口,保险的转移问题.如果是事业单位,还有编制及工资问题.因此,你的工作调动,需通过2个地方的人事部门.首先,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开出商调函,将你的档案转至调入单位,同时,调入单位将你的调入报告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中心开出调令到你现在所在的人才中心,你现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收到调令后,向你学校的主管部门开出调令,主管部门再开调令到学校.最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开行政介绍信到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再开介绍信到调入地的人才中心,调入地人才中心开介绍们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开介绍信到单位,就完成了全部手续.户口迁移手续也可以通过人才中心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是工人身份,就得通过地当劳动部门办理.
  • 3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3-22 19:13
1.教师跨系统、跨县区调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或中途原则上不办理本学年的调动手续。
2.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3.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4.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5.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6.由于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同意教育系统教师跨县区调动人数有限,因此教师申请跨县区调动时,须符合调动条件,并且在确定接收单位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调动申请。若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县教育局及县人社局同意调动,由于本人或本人接收单位的原因,而延误了调动时间,视作当年不再调动,且在次年再次申请调动时,则在研究调动时名次排序靠后。
  • 4楼网友:过活
  • 2021-03-22 18:57
有关教师跨县调动的有关程序详解如下:
  1.教师跨系统、跨县区调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或中途原则上不办理本学年的调动手续。
  2.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3.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4.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5.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6.由于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同意教育系统教师跨县区调动人数有限,因此教师申请跨县区调动时,须符合上述调动条件,并且在确定接收单位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调动申请。若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县教育局及县人社局同意调动,由于本人或本人接收单位的原因,而延误了调动时间,视作当年不再调动,且在次年再次申请调动时,则在研究调动时名次排序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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