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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医疗统筹异地转移问题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0 03:40
  • 提问者网友:精神病院里
  • 2021-08-19 06:03
医疗统筹我们湖北宜昌何时才能异地转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忧
  • 2021-08-19 06:20

现在已经可以办理医疗异地转移呀,你可上网查询(宜昌劳动保障网 http://www.yc12333.gov.cn/Index.html),或直接到宜昌劳动保障局(原东门劳动局)去咨询。


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手续


  二、政策依据:


  1、《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参加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3、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四、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须填报《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表样可到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领取或宜昌市劳动保障网下载),并按规定在异地选择二至三家医保定点医院及异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盖章,此表一式三份,本人或参保单位、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科各一份。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宜昌市社会保障卡


  3、异地派出所开具的参保人员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4、领取养老金工资存折复印件(银行卡需附上其交易凭条)


  六、办理程序


  (1)受理


  申请事项属医保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医保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核


  按照审批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是否具有办理异地就医资格进行审核。


  (3)审批


  按照办理条件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加盖审核专用章。


  (4)告知


  将审批后的《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留存两份,并告知异地安置人员住院报销手续及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划转时间。对未予批准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返还给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七、办理时限:10日


  八、收费情况及标准:不收费


  九、注意事项


  1、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时间:每年年底(12月份)申报审批。


  2、已申报异地安置就医的人员,如申报安置地未发生改变不需每年再办理异地安置就医申报手续,对其身份的认定将以宜昌市养老保险处退休人员管理科的资料为依据。如养老关系不在宜昌市的退休人员,每年12月底前将安置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生存情况证明寄到市医保处个人帐户管理科。


  3、异地安置人员如发生住院,须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医保证、社保卡、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明细表、出院小结、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由本人或委托承办人到医保处医审科办理审核报销(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年3月份以前办理报销手续)。


  4、每年4、5月份将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划转到异地安置人员提供的领取养老金工资存折帐户(请于5月底到银行查询余额)。异地安置人员门诊就医费用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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