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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有心脏病 入公司之前没有告知公司 签了劳动合同 但是没买保险 如果出了事情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09:28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2-02 15:03
因该职员入公司时要求不买保险, 说自己在农村买过医保了, 不想在公司再买了, 所以公司每个月就多补了几百块钱给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忧
  • 2021-02-02 16:27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员有心脏病,如符合上述条件,公司应按工伤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没给他缴社保,也就没缴工伤保险,认定工伤赔偿全额由公司支付。
2、公司不给他缴社保,员工可主张公司补缴的权益(当然已发的社保补贴应退回,个人应缴部份应个人缴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02-02 16:58
心脏病发病是自然人的身体不支;因为缺乏经济支持而迁出其所在单位没缴保险事件是另一件事。申请仲裁委员会是正确的,应该要就申请,现在申请于病情无补;于经济支出无补。但胜诉也许可以拿到补偿,但你老父的病情也得他一个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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