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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了民事裁定书,不服可以怎么办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08:59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01-26 14:01
法院下了民事裁定书,不服可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爱难随人意
  • 2021-01-26 14:21
不服裁定,可以上诉。
但是,有些裁定不能上诉,如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只能复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1-26 15:23

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止执行裁定书就是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的予以否定,也就是说基层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或者原裁定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生效)。有了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后,就要按照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执行。

我国人民法院的管辖实行的是级别管辖,也就是高级法院管理低一级人民法院。我国人民法院分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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