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购置一条生产线,12月31日确认为固定资产,已知固定资产为为600000元,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
1,08年12月31日,证明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300000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不变。
2,09年12月31日,证明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350000元,假定固定资产按年计提折旧。
1,求08年年度计提的折旧额
2,求09年度计提的折旧额
书上给的答案,08年折旧额=600000*2/5
09年折旧额=300000*2/5
08年计提折旧的公式我看的懂,但是09年计提的时候,为什么是300000去乘折旧率,09年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应该是350000么?为什么09年折旧不是用350000*2/5
谢谢!
08年账面价值是300000 计提减值准备后 固定资产的折旧基础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09年账面价值是350000 影响的折旧额是10年的 而不是09年 所以不能用350000作为09年折旧基础
首先此 固定资产是07年12月31号确认,所以下年即08年1月1日到08年12月31日都提折旧,所以是60W*2/5是1年的
因为08年一年的折旧已经提,并且在12月31日 的可收回净值为30W,所以按照可收回净值与固定值产净值孰低法(折旧额为60W*2/5=24W,固定资产净值为60W-24W=36W>30W所以按照30W来计算下年的折旧) 故09年1月1日-09年12月31日按照30W来提折旧 折旧额为30W*2/5=12W
这个35W是迷惑你的,在这里没用。。。因为09年年底才知道可收回净值为35W,这个跟这2年的没关系
08年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300000元,低于账面价值,所以在08年12月31日应该对该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以在计提了减值准备之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0000元,因此在以后年度计提折旧的时候也应该按照其账面价值3000000元计提折旧,即:09年折旧额=300000*2/5。
另外,说明一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可以转回,所以即使在09年末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350000元,不能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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