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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权利的疑问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1 01:24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2-28 22:37
票据法规定不支付对价取得票据权利的形式主要是税收 继承和赠与 做题时候发现:丙公司因与自然人交易取的的支票 属于不支付对价而取得的票据权利 很疑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3-01 00:03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但如果是因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

 
        (1)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
  
  (2)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丙公司因与自然人交易取的的支票 属于不支付对价而取得的票据权利——这是印刷错误或者作者的笔误。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3-01 00:38
善意取得票据权利,需要支付对价。 通税收、过赠予、继承等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不需要支付对价,但取得的票据权利,不优于其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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