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愿意给强制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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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3 14:02
- 提问者网友:星軌
- 2021-03-22 18:04
法院不愿意给强制执行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3-22 18:40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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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22 20:00
据你所述,造成你单位损害事实的发生与法院的执行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这属于执行错误,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你单位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你单位的这种情况,在法院所涉的国家赔偿案件中大概占40%左右。
一、法律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该条规定明确了错误执行赔偿的含义及适用程序。但就错误执行赔偿如何认定、赔偿范围等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二、错误执行赔偿的含义以及认定
错误执行赔偿,是指法院因执行错误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执行错误是指超出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范围执行、执行对象错误及违法法定程序等执行行为,在国家赔偿工作实践中经常表现为:执行案外人财产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或者执行被执行人可分的财产的;违反法律规定,重复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拍卖的财产折价变卖;违反法定程序执行的等等。
执行是否存在错误可以参考法释【2000】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正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来认定。
三、错误执行的种类
根据法释【2000】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有关规定,错误执行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2、违反法律规定先于执行的;
3、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4、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5、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财物毁损、灭失的;
6、在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7、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错误执行赔偿的标准
我国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抚慰性标准,是在受害人损失额度内予以适当补偿,通常不足与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全部损失。我国国家赔偿第三十六条确定了国家赔偿的原则是直接损失原则,国家只对直接损失、实际存在的损失负责赔偿,间接损失与预期利益不负责赔偿,例如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如不造成财产的毁损灭失。也只限于解除对财产的查封,对于该财产其他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建议:咨询并聘请本地有经验的律师提起国家赔偿。最起码要让不负责任的执行人员承担一定的责任。在协商过程中,如果法院愿意适当赔偿的,不妨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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