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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被公布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我有权拆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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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7 08:46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2-06 14:23
2013年我家的房子被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家的房子据说是清代中期的。我门家多馆建筑有房产证,而且我们家在这里已经居住20多年了,2015年我准备把老宅变成饭店,我拆除了部分建筑和正门。市文物局要求我无条件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为什么啊,我拆除我自己家的房子啊,我也没有扩建也没有盖违建房屋。难道我家还不能拆旧盖新吗?我盖的新房子面积和原来的老房子地点位置以及面积都相同,没有违建,为什么文物局要求我复原?文物局也不是房产局也不是拆迁办,为什么要求我复原? 恳请大家答疑解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06 14:38
不能拆除。按照文物保护法规,类似建筑如果要进行维修,必须在不改变外观的前提下,维修方案报批后方可进行修复。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2-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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