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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7 22:31
  • 提问者网友:書生途
  • 2021-01-27 03:17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1-27 04:31
一、全额付款购买自有住房一次性提取: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3、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卡、夫妻关系张某(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但以夫妻关系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其他提取业务的则无需提供);4、《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商品住房);5、《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购买限价商品房);6、《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7、房产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购买私有房);8、《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公有现住房);9、房地产权证及职工所购住房坐落城市户籍证明或天津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于所购住房坐落城市工作的证明(购买购买外地住房)10、夫妻关系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等(职工与他人共同购买住房的)。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分次提取: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4、贷款还款凭证。三、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有住房一次性提取: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人无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3、全额付款购买自有住房所需资料;4、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5、贷款还款凭证;6、授权书。【备注】:再次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未用于提取的《贷款还款凭证》。四、建修自有住房: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建修人无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3、农业户籍户口簿;4、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5、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建造或翻建住房);7、大修鉴定证明(大修住房)8、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工程预算。五、支付经济租赁房房租: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4、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5、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金收据;6、房屋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支付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需提供)。【备注】:再次提取只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租金收据。六、市场租房: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4、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6、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7、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8、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享受住房补贴需提供)。【备注】:再次提取只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发票及自有住房信息查询授权书。七、职工死亡:1、职工配偶及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理的则无需提供);3、夫妻关系证明;4、职工死亡证明;5、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6、承诺书。
八、纳入低保: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低保或特困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3、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关系证明(提取配偶公积金);4、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5、与持证人同户籍的户口簿(提取人非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卡持证人)。九、重大疾病提取: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低保或特困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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