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每日商报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07:29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2-06 22:15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每日商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2-06 23:24
因此,如何清晰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就显得十分必要。 今天,我们就来看几种常见的情况,并探讨一下如何认定债权、债务主体。 第一种情况,借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时,债务主体如何认定。例如:张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5万元的借条,约定王某将5万元打入张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张某提供的账号,实际收款人为贾某。后借款期限届满,张某无法还款,遂起纠纷。按照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原告起诉时应有明确的被告。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上述情况时,该如何确定被告?本律师认为,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借条为凭证,确定借款人张某为被告,而实际收款人贾某并非是本案的借款人,其仅仅是代借款人张某接受款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故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被诉至法院。 第二种情况,如何认定出借人是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主体。共同出借人是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主体,仅一个或者部分出借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例如,张三与李四系夫妻关系,作为共同出借人借款给王五,后因王五未能依约归还借款,张三作为原告将王五诉至法院,那么法院将依法通知李四为本案的共同原告介入诉讼;当然,李四不愿意加入本案诉讼,可以向法院释明其放弃原告诉权,否则,法院将对李四作出缺席判决,李四也不得另行向王五提起诉讼。 第三种情况,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主体如何认定。例如:小王向小施借款5万元,由小王的好友小吕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借款期限届满,小王无力还款,遂起纠纷。上述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并不少见,那么小施应该向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小施可以将主债务人小王及保证人小吕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也可以单独起诉连带保证人小吕,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不得不说,随着我国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借贷形式及形成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现代的民间借贷实践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范畴。面对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欠款借条,了解一些民间借贷法律适用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07 00:08
搜一下: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每日商报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