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福和陈天奎是邻居。张宝福住东院,陈天奎住西院。1962年,张宝福举家迁居,急于出售自己的房屋,陈天奎就购买了张宝福的房屋,并以一间破屋作为牛棚使用。1988年5月,陈天奎开始翻建房屋,在清理牛棚时,人们发现一个装有银锭的坛子,银锭上均有咸丰、乾隆的年号和工匠姓名。张宝福闻讯后声称牛棚的地基是其祖父的宅基,银锭是其祖上所埋,因此要求陈天奎将银锭归其所有。而陈天奎认为银锭是在自家房屋下挖出的,张宝福无权主张银锭的所有权。双方争执不下,张宝福遂起诉。本案诉讼中,文物管理部门认为这批银锭是文物有收藏价值,主张由文物管理部门调拨收藏。本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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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7 23:30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4-27 02:4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4-27 03:57
挖出者归其所有. 在挖出者的同意或者无偿捐献下,可以免费给文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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