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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可以销项税抵扣进项税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11:27
  • 提问者网友:溺爱和你
  • 2021-03-20 20:28
销项税-进项税=应缴税款 本来一直这么理解的 但是今天想了想 企业买进东西了 本来就应该坐为最终承担税款的人 就像普通人买东西最终承担了增值税 企业卖东西 已经把应缴的增值税款卖给了下家 卖东西是都会吧英交的税款算到卖货收到的价款里 那一切凭什么还可以 进项税和销项税抵扣?? 求大神解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3-20 21:43
增值税的对销售应税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也就是说,买入价格是10元,卖出价格是20元的话,那么应该承担增值税的增值额是10元
销项税代表的是卖出的20元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代表的是10元的购进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所以该环节需要负担的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
我们逆向思维一下,假设税率为10%,如果不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企业按照所卖出的价格缴纳税收。那么假设一个货物的流转环节从0 到10元到20元到30元,那么第一个环节(0-10)需要纳税1元,第二个环节(10-20)需要纳税2元,第三个环节(20-30)需要纳税3元,整个流转环节需要纳税6元。在第二个环节的时候,原先缴纳的10元的增值又被计算了一遍,第三个环节同样又被计算,重复征税
而如果是按照增值额征税,第一环节纳税1元,第二环节1元,第三环节1元,消除了重复征税。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做可以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3-20 22:42
从理论上讲,商人缴的税都是由消费者负担的,尤其是增值税。因此,增值税做为价外税,在商品销售时,消费者是同税收、商品价一次性付出的。然后由经销商代缴。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购进商品时已经支付了购进环节的增值税,销售者在开出的专用发票上已经注明,这部门税就是进项税。销项税则是把购进的商品销售后向消费者收取的价款(这部分价款是含税价款)计算出来的税额。因此,当纳税人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时,要将自己收取的价款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出税额,即销项税。要缴税时,销项减去进项就是应当缴纳的税款,这样就体现出了增值税是价外税的特点,也说明增值税是不重复征税的。
  • 2楼网友:大漠
  • 2021-03-20 21:56
你说的两个关键点都正确。一是“最终承担”概念(增值税由消费者最终承担),消费者含企业;二是“税款算到卖货收到的价款”,即计算税金是不含税价格,但售价是含税价。   你之所以绕到里面,关键点:“进项税和销项税抵扣”是针对某个具体企业而言的;而“最终承担”的概念是从商品价值链的整体(各个环节)而言的,两个角度不一样,所以结论和处理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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