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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是如何录取学生的?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5 11:53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04-14 12:38
中国政法大学是如何录取学生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04-14 13:37
第一条、为推进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拓宽选拔人才的途径,为选拔优秀学生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而不断提高我校的生源质量,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的含义是、高等学校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根据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在考生所在中学推荐、高等学校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条件,对部分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第三条、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原则是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
3、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原则。


第四条、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的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政治思想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某一学科成绩特别突出,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或者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三)有文艺特长,特长项目符合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达到业余考级最高级。
2、参加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水平测试的,达到最高级水平。
3、参加北京市教委委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进行测试的项目,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四)具有体育特长,特长项目符合我校学生运动队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成绩。
2、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水平证书。


第六条、招生人数


学校每年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从当年的本科招生计划中预留出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的计划数。


第七条、具体程序


(一)制定方案、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校团委、体育教学部等部门,提出每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的人数、类别以及详细的实施方案,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
(二)公布方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的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校园网以及新闻媒体等宣传手段,将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的方案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中学推荐、各地的省级重点中学,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当年度自主选拔学生的类别,公开组织推荐工作。中学向我校推荐学生,应当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提供被推荐学生的真实情况。
(四)学校审核、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的实施方案,会同教务处、校团委、体育教学部、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对被推荐学生的资格审核、水平测试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
(五)公示、学校招生委员会对初选名单审核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入选学生名单通知学生所在中学,由学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六)录取、入选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批录取学校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如果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向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录取申请,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第八条、监督


1、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的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推荐学生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3、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节作出严肃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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