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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1月份中旬提出离职,12月1日正式离职,扣完11月份保险后,公司提出12月份的医疗已经在公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03:49
  • 提问者网友:锁深秋
  • 2021-01-30 14:05
我去年11月份中旬提出离职,12月1日正式离职,扣完11月份保险后,公司提出12月份的医疗已经在公司账务上划走,需要自己全额交款,公司不承担费用了,我自己交了全款,公司又说怕1月份再扣医疗保险,又压了我200元,2014年4月15日,我去公司取押金200元时,公司以11月份养老保险未停,12月份又扣公司关于我的养老保险的钱为由,拒绝还我200押金,并提出让我交清剩余金额,我想知道,我11月份提出离职,12月份就不在上班了,12月份的保险钱,应该我出么?不应该在我离职前就停掉么?这是我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1-30 14:52
哈哈,不好意思,虽然很不应该这样,但是你的案子真的是我目前碰到的第一例,这么极品的!
你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点即可:

1、12月1日离职,公司可以不给你缴纳12月的社保和公积金,但是你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
2、社保也好,公积金也罢,都是分为两部分:即【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这两部分都是相关责任方应尽的义务!即【公司部分】,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个人部分】亦是如此,当然,【个人部分】还有一个可以通融的地方,即若公司操作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个人可以拒付【个人部分】,这部分由公司承担。
3、关于押金的问题,任何组织、机构、团体,都不得以非法、特殊理由向劳动者征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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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1-30 15:12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有一下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2、合同期内提前三十天通知;3、随时通知;4、无需通知  。

  朋友,你可根据你的情况参考

如果是个人意愿辞职或离职的,均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你养老及医疗保险不会少(呵呵呵,即使你不要,它依旧存在着。我是说如果您一直单位或个人一直缴纳)

到新单位只要重新缴纳就会和您以往所缴的续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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