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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和我继父结婚20多年了,但没领过结婚证,现在继父去世了,我母亲想申请补助,可民政局不承认事实婚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8 10:35
  • 提问者网友:辞取
  • 2021-01-27 14:59
现在继父去世了,继父的单位说我母亲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补助的我母亲和我继父结婚20多年了,但没领过结婚证,什么手续都办好了,可就民政局不盖章,说不承认事实婚姻,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母亲和继父是89年在一起的,他两没有子女。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1-27 15:34
找律师咨询义下,其实现在官面上夜闲麻烦,看看有没有熟人,托人办理一下比较快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1-27 17:21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2楼网友:罪歌
  • 2021-01-2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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